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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2009年09月14日星期一 11:47第一条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并贯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
关于河北省出差补助标准,在这个文件里有详细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财文字[199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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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是两个不同的标准。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省直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九条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以城市间交通票据或住宿费票据为凭据,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不凭票报销。不分途中和住勤,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的补助标准为:省外50元,省内30元。公杂费每人每天的补助标准为:省外30元,省内15元。公杂费用于补助出差人员市内交通、通信等支出。 湖南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 【发布单位】湖南省财政厅【发布文号】湘财[96]行字第136号【发布时间】1996-05-21【转发情况】1996-06-21长沙市财政局长财行字[1996]039号文件转发 第八条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一)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省内12元,外省一般地区15元,特区20元(按在特区的实际住宿天数计发伙食补助费,在途期间按一般地区标准计发伙食补助费)。
出差人员在省外出差,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出差人员在省内出差不发放伙食补助费,可以凭出差地的餐饮发票,按自然(日历)天数,每人每天50元以内的标准据实报销。出差人员的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用于补助市内交通、文印传真、长途固话等支出,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省内省外同一标准,每人每天30元。
一、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费开支标准 1.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副市级以及相当职务人员的住宿费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天50元调整到70元,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和海南省(以下简称特殊地区)由每人每天70元调整到90元。 2.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宿费由每人每天30元调整到50元,特殊地区由每人每天40元调整到60元。 3.局级以下人员住宿费由每人每天20元调整到40元,特殊地区由每人每天30元调整到50元。 4.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或住在亲友家,无住宿收据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二、工作人员出差的交通工具及交通费开支标准 1.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标准仍严格按照京财行(1992)1384号文件第二条执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在1500公里以上或出差任务紧急的,市级单位经局级领导批准,区、县级单位经区、县级领导批准方可乘坐。 2.工作人员出差期间不再发放市内交通费。三、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由8元提高到20元,特殊地区由16元提高到30元(按在特殊地区的实际住宿天数计发伙食补助费,在途期间按一般区计发伙食补助费)。四、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及各单位召开的订货、配件、物资分配、产品验收、鉴定、评比和小型调查研究会等,其会议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原则上应由主办单位统一支报。如主办单位无法报销的,凭主办单位开具的收据在包干范围内据实报销。有关会场租赁费、会议公杂费、材料费、空房费等均由召开会议的单位开支。凡乘坐火车、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参加会议的人员途中只发放伙食补助费,不再发给住宿费,凡乘坐飞机参加会议的人员不再发给任何途中补助。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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