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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集体成员是可以分配到集体土地的使用权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
村委会办公室、医疗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及其他经依法批准用于非住宅建设的集体土地,应当依法进行确权登记发证,确认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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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坚持土地利用规划,把农村集体土地纳入当地政府发展规划之中,规范土地流转的区域、边界、用途等,以防止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失序、过程失控、私拆乱建的问题发生。 二是严格用途控制,既要坚持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杜绝占用或变相占用耕地,又要对当前承担着社会保障功能的农村宅基地实施保障,不得以农村集体土地的名义进入流转范围。 综上所述,农村集体土地的权属问题,是一项涉及到国家经济发展和农民具体利益的大事,需要各级政府通过多种渠道,村里集体土地纠纷在充分尊重农村集体权属的基础上,为农村集体土地的公开平等、和序顺畅的有效使用提供法律支持和制度保证。
1、争议主体的多样性 2、争议客体的特定性 3、争议大多表现为情况复杂,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年代久远,查证难度大以及政策性强等特性。 4、处理方法上,人民政府处理是人民法院受理的先决条件
处理农村宅基地买卖纠纷的途经有: 1、买卖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处理,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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