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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规定: 甲、工人与职员因工死亡时,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
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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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因工伤残是劳动者个人在工作中付出的代价,应规定较高的待遇。这不仅在生活上给予照顾,而且在精神上也是一种奖励和安慰。其社会保险待遇属于“损失补偿”性质,具有“物质奖励”的意义。非因工伤残,虽然个人也付出了代价,但不是为社会劳动所付出的代价,保险待遇应适当低一些。它同疾病社会保险待遇一样,属于“物质帮助”的范畴。
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二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一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二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九个月;三人或三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十二个月。
咨询者: 我国法律对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亡待遇的规定较少,职工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的,目前仍执行建国初期制订、后有部分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及各省、市的相关规定。根据该条例及有关规定,非因工死亡职工的待遇为:1、丧葬费:目前山东省标准为1000元;2、一次性救济金:其供养直系亲属(丧失劳动能力或者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3、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按照地区不同,每人每月标准为130元至180元。如果你所说的工人系合同制工人,则可按上述标准向建筑公司要求;期限为60日;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如系临时性雇工,则无法提出上述要求。 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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