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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公诉案件,应由公检法三部门协调处理,当事人无法撤诉。所谓公诉案件,亦即刑事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
属于公诉案件,应由公检法三部门协调处理,当事人无法撤诉。所谓公诉案件,亦即刑事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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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这是刑事办案的必经程序,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预审工作规则》中有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是的。这是刑事办案的必经程序,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预审工作规则》中有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派出所的立案只是立案侦查,在侦查的过程中如果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派出所就会停止侦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是国家行为,不是私人行为,不是私人想调解就能做到的,私人不能干预。对于自诉刑事案件,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自诉人可以在宣告判决前与被告人和解或者撤回自诉。但如果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不适用调解。对于公诉案件,撤回案件的决定权在检察机关手中,受害者可以对刑事附带民事部分进行调解。根据法律规定,公诉案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三)经赦免处罚的;(四)依照刑法告知处理的犯罪,未告知或者撤回告知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除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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