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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
可以的,请你及时到你们的镇上或则是街道办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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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照以下标准缴纳社会抚养费:(一)符合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款、第十九条规定可以再生育,但未领取《计划生育服务证》生育的,按照计征基数的五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二)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照计征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在生育后三个月内补办婚姻登记手续的,免征社会抚养费。(三)超出本条例规定的生育数量多生育一个子女,夫妻双方实际年总收入低于或者相当于当地计征基数标准的,按照计征基数的二至四倍征收社会抚养费;高于计征基数标准的,按照计征基数的六至十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四)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照计征基数的八至十二倍征收社会抚养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逐胎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的子女属双胞胎、多胞胎的,按照一个子女计征社会抚养费。收养子女超出本条例规定生育数量的,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但符合收养法收养规定的除外。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应当以子女出生上一年度旗县级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基数。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城镇户籍的,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征基数;夫妻双方是非城镇户籍的,按照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基数。
可以补。 带上孩子的出生证明,结婚证,户口本,都要双方的,如果你们两个人是一个地方的到居委会出证明,再到计划生育补办准生证.可能会被罚款.不会很多的.看你去看的时候遇到什么人,有些你证件齐全一般就帮了,个别人难说就会叫你明天再来了,那就麻烦一点了。
生完孩子再领结婚证是可以的,但不建议这样子做,因为这种行为属于非婚生育。它是不能报销生育费的,而且还会面临着罚款,小孩上户口困难等。这些都是对产妇和孩子有着极大影响,建议先登记后生小孩。如果在生完孩子后再去领取结婚证,可能会面临着罚款。是否要罚款和罚款多少,是根据当地政府的计划生育政策有关,具体的可电话咨询卫生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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