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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且收取滞纳金和利息。利息的利率一般为6%~8%左右,滞纳金=...
滞纳金时间与计算方法如下: 滞纳金开始计算的时间从用人单位未按时缴费日起算,一直到重新开始缴费的那天。 打个比方,如果缴费时间是15日,自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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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和利息是你当初社保断交产生的两种费用,滞纳金是你不按照社保缴纳规定进行交社保被强制进行的一种经济制裁,你可以理解为罚款。利息就是你不交社保欠的社保资金的时间价值。滞纳金计算规则为:每月应缴社会保险费×欠缴天数×万分之五滞纳金。
滞纳金和利息是你当初社保断交产生的两种费用,滞纳金是你不按照社保缴纳规定进行交社保被强制进行的一种经济制裁,你可以理解为罚款。利息就是你不交社保欠的社保资金的时间价值。滞纳金计算规则为:每月应缴社会保险费×欠缴天数×万分之五滞纳金。
用人单位申报月报补缴 1.用人单位整体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可直接到社保经(代)办机构申报月报补缴。社保系统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月报补缴表》一式三份,滞纳金通过系统按照计算规则自动计算,与用人单位月报欠缴金额一并收缴。 2.用人单位申报月报补缴时须从最早欠缴月依次补缴。 3.自2011年7月起,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应于每月27日(每年2月份为25日)前进行月报补缴。超过上述日期进行上月月报补缴的,则生成用人单位当月月报,但不发送财务进行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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