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股东身份是由于其出资而享有的一种资格。股东与公司之间在法律上是投资关系。按照法律规定,股东对公司投资后,非法定原因,其股...
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股东身份是由于其出资而享有的一种资格。股东与公司之间在法律上是投资关系。按照法律规定,股东对公司投资后,非法定原因,其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股东可以转让股权,但存在以下限制: 1、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当然有权利转让。 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公司法解释 (三)》将隐名股东称为实际投资人,将名义出资人称为名义股东。 根据《公司法解释 (三)》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名义股东处分其名下股权的可以参照认定为无权处分。换言之,隐名股东(实际投资人)是真正有权处分股权的人,其有权转让股权。
股东一般可以随意转让股权。但如果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要经其他股东同意;如果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转让股权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9人已浏览
193人已浏览
195人已浏览
2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