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如果共同保证人之间相互要追偿,除非约定为连带共同保证及多个保证人在同一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按指印,或者共同保证人相互之间有约定,否则相互...
1、担保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其他担保人追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2、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应当先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如经追偿无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不能。担保人还债后可以要求反担保人追偿。 2、反担保人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为了防止债务人在履行还款义务时下落不明或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在担保人承担了担保责任后却无法得到有效的追偿,而再设置的一个保证担保人追偿权的反担保人,来对担保人的追偿权有效行使进行担保。当担保人履行了担保责任,可向债务人追偿,也可要求反担保人代债务人偿还担保人已承担的担保责任。
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4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如果担保物价值不足以清偿债权的,剩余未受清偿的债权不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
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除债权人与担保人另有约定外,担保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担保人可以在其担保责任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但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58人已浏览
928人已浏览
219人已浏览
4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