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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标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保险条例》第17条失业者失业前所属公司和本人按规定累计支付时间不足1年5...
【法律意见】 按失业金缴纳满7年计算,一般可以领12-18个月左右失业金,具体期限当地社保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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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今年7月1日起,厦门市最低工资执行标准为1700元/月,厦门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费标准根据累计缴费年相应调整为第一级1445元/月,第二级1530元/月,第三级1615元/月。执行新标准后,每月失业金比去年大幅提高,每月标准平均上升幅度达到13、3%。2、厦门市户籍失业者领取失业保险费,一是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使用者和本人按规定履行支付义务满一年的二是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有求职要求的三是失业登记,失业后两个月内申请有效。符合条件的厦门本市户籍专业人员,可进行网上办理或收集提供相关材料,或到各自所属的市区社保中心前台办理。
1、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满十年的,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标准发放,我市每月发放839.03元(含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月基本医疗保险费为174.03元);2、累计缴费时间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标准发放;我市每月发放887.03元(含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月基本医疗保险费为174.03元);3、累计缴费时间满二十年以上的,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标准发放;我市每月发放934.03元(含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月基本医疗保险费为174.03元)。
失业金能领几个月是依据累计缴费年限来计算的,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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