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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2023

2024-11-16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格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照规定从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取出存储余额的行为。住房公积金提取存在一定的限制,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职工及其用人单位按照规定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2002年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指职工购买住房并拥有所有权的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等部门批准建造的住房,“翻建”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并重新设计的住房,“大修”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以下手续: (一)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此外,据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三部委在1月28日联合发文,今后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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