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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22条规定:受案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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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起算时间,不是从次日起算,从手续办理完毕那一刻就算。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取保候审的期限重新计算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2条规定:“受案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的,应当重新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第56条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对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重新计算并告知犯罪嫌疑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已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对于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应当依法对被告人重新办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手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时间重新计算”
1、取保候审期间不拘留。当然,它不是拘留,也不能抵消刑期。2、刑事拘留和判决前的逮捕拘留应当抵消刑期。刑法第四十一条 控制的刑期,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拘留的,拘留一日抵消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拘留的,拘留一日抵消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拘留的,拘留一日折扣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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