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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又犯罪的,被收监羁押,未执行刑期及新犯罪判决刑期合并计算执行。...
监外执行又犯罪的,会被收监,未执行刑期及新犯罪判决刑期合并计算执行。《》第二百五十七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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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处理漏罪,再处理新罪,第一步:对漏罪是采用先并后减的方式处理。得到一个宣告刑。第二步:对新罪是采用先减后并的方式处理。将第一步的结果与新罪的宣告刑做先减后并的处理。最终得到执行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70条规定,先并后减的方法进行并罚,再将新罪的刑罚与前一并罚后的刑罚还没有执行的刑期,根据71条规定的先减后并得方法进行并罚。
1、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话,此时一般是会被收监执行的,换言之也就是撤销了监外执行。 2、同时需要对新犯的罪行作出审判,然后再与之前剩余的刑期进行数罪并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暂予监外执行有三种情形: 一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符合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即可暂予监外执行。 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的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 第二百一十五条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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