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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或有关单位申办公证,一般来说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如果确实有困难,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办。但是,下列公证事项不得委...
公民或有关单位申办公证,一般来说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如果确有困难,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办。但是,下列公证事项不得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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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准生证(生育登记)办理,是不再强制要求本人亲自到场的,公民可以委托他人带上相关资料前往当地计生部门代为办理准生证(生育登记)。 代为办理的情况下,除了要求提供以下资料以外,还需要提供代为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给予计生部门备案使用。 准生证(生育登记)办理,需要提供以下资料进行办理: 1、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2,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女方小一寸照片3张; 5,夫妻双方有效的婚育证明(部分地区已经明确取消)。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十六条
办理XX通行证不一定要带户口本,只带身份证就可以。 内地居民单独申请往来XX通行证,应当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上述身份证件须留存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图片; 3、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4、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XX通行证的,还须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 5、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6、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离婚证,需要双方当事人一起,本人亲自前往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办理。《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的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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