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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眼睛流程有: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
司法鉴定眼睛流程有委托、受理、初次鉴定、补充鉴定等。司法鉴定受理,实质上是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与鉴定委托方经过协商所达成的一种鉴定委托协议。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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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工伤你可以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如果为一般的人身损害,当检察院决定提起公诉时,会提前找到你,问你是否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这个时候,你可以在当地找一家伤残等级鉴定机构,(如果你找不到,可以询问检察官,他会向你推荐。)带着本人的病历、救治过程、X光片等,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这个鉴定结果,向对方主张赔偿。具体检察院会告知你。
眼部司法鉴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委托书、身份证、鉴定所需样品及检材; 2、伤后到医院检查的门诊病历、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等。
(一)、委托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二)、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三)、初次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 (四)、补充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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