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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没有提前释放的规定,处罚决定书上写的是几天就要关押几天。司法拘留有机会提交释放,如及时履行法院判决的义务,但需要经过院长批准。 相关...
行政拘留一般不能提前释放,但被处罚人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暂停行政拘留。比如被处罚人社会危害小,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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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那得根据不同的拘留类型确定:只有司法拘留有提前释放的规定,刑事拘留和治安拘留(行政拘留)是没有提前释放的法律规定的; 2、对于因为不配合司法机关的人员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的,在配合司法机关的行动后可以提前释放,即解除拘留; 更多关于行政拘留提前释放条件的解答,建议您直接咨询专业人士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处理。 一是对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二是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而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直接向院移送起诉; 三是在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明犯罪事实的,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继续侦查; 四是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撤销案件。 以上四种情况均需办案机关对刑事拘留予以解除。但在解除刑事拘留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应当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并在该文书中写明释放原因。 2、对具有刑诉讼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除释放被拘留人外,还应撤销案件,而不能以放代撤。 3、对机关不批准逮捕的被拘留人应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公安机关为需要补充侦查、要求复议复核的应变更强制措施。 刑事拘留的条件有哪些?公安机关可以随便拘留人吗?拘留行为人要符合什么条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进行刑事拘留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分别是拘留的对象必须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而且具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紧急情形,才可以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满足的两个条件 1、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2、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等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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