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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年限规定:住宅用地全国统一实施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公益事业性、其他用地全国统一实施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娱乐用地全国...
一、我国规定房产用地的最高年限70年,商业用地为40年(有特殊50年限),其它用地50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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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说的40年、50年、70年是指土地出让的最高年限不能超过国务院规定的年限,住宅最高的出让年限是70年,也就是最高是70年,50年自然是没问题的! 你在青岛,我知道那和大连一样,是房地统一管理的地方,就是只有一个房地产权利证,没有单独的土地使用证,所以会造成购房者理解上的误区。40年、70年是单独指土地的使用年限,而房子一旦买入,就是你的终身私人财产。只是因为房屋和土地管理部门合二为一,所以造成购房者的这种误区。如你问50年后怎么办,我告诉你——再交土地使用费用(土地出让金)即可! 另外注意一点,如果商品房预售合同上写的土地用途为“住宅”,而房产证上写的不是住宅,那开发商就有问题了,属于开发商改变土地用途。
房产权年限有关规定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有关负责同志说,根据国家《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其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因此,开发商所售楼盘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使用权限只有70年。但文女士所购房屋产权应该不会只有70年时间。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法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房屋产权年限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年限,具体规定如下:《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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