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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为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从以下八个方面准备证据:1、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2、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
男方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 男方为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从以下八个方面准备证据: (1)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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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主要是根据哪一方抚养孩子对孩子更为有利确定的,一般情况下幼童以女方抚养为主,但是如果确实可以证明女方存在精神疾病或者其他对孩子不利甚至可能危及孩子人身安全的情况,男方抚养孩子就是最有利的了。向您的情况应当尽量收集多的并且持续的相关证据以证明女方具有精神疾病,并且多年持续治疗一直未愈,有很大希望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并且还有很多其他的佐证可以多方面证明女方不适宜抚养孩子,详细
判决孩子抚养权的依据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一、男方争夺的有利条件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意见》中的规定,判由男方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3、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4、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能力的。 5、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6、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的。 8、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二、男方争取抚养权时应做好的证据准备对应以上条件,男方为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从以下方面准备证据:1、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2、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倾心关注的证明3、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4、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5、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6、子女随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并且祖父母要求且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父亲生活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8、男方有相当强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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