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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该损失未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则仅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即可(如果摩托车未购买交强险,则由摩托车方承担该部分损失);如果该损失超出交强险赔...
交通汽车撞了汽车全责又遇上黑手医生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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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因为,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范畴,要根据事发时双方的过错来确定事故责任,先由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然后再据此计算相关的民事赔偿。
汽车撞摩托车同等责任的赔偿,按照50%进行赔付,也就是己方承担对方损失的50%,对方承担己方的50%,在有保险的情况下由保险进行赔付,超出保险额度的由个人承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交强险分有责和无责,你次责,也算是有责,按上面来赔,超出以上部分,按责来赔,你次责你赔对方20-30%的费用。, 你次责你赔对方20-30%的费用。这部分费用你如果保了商业三责的话在保额内赔。至于你和伤者的协议保险公司是不认可的。 如对方总医药费是8000元(在10000元以内),那保险公司全报(全是医保内用药),但你与伤者调解是你出40%,就是3200元,那么保险公司就赔你3200元,这时就不会赔你8000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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