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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进行财产保全,不一定会实际扣押车辆,可能只是查封车户,一般是可以允许被告方继续使用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
虽然车辆进行财产保全已经一年,都并未超过最长期限,如果申请保全的期限已经到期的,可以依法延长期限。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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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车辆的保全金额收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根据国务院公布实施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所需交纳的费用分为三档:一是不超过1000元或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按件计收,每件交30元;二是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计算交纳;三是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就一个案件来说,当事人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顺便说明一下,上述收取的费用是分段计算的。阅读!
两位律师,对车辆诉讼保全是什么意思,现在肇事者人家有领导撑腰,某副市长,人家进了交通队,快有三分之一的人认识了,所以交通队负责人跟我说给我要个万八千的,说不行他们就移交法院了,我现在也不想太麻烦,只要给我把病看好了,到别的医院复查完了,没有事,在把损失给我就行了,钱是赚的,不是人给的。那样我花着也不舒服。还有交通队跟我说小餐馆按照规定每天的赔偿只有36块钱。是这样吗? 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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