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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
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肇事者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一、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肇事者应当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二、死亡三人以上,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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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是指犯罪分子因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按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是对犯罪分子的主要处罚,只能独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分为罚款、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对于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附加驱逐出境。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侵犯公民私有财产、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等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受到处罚的,均为犯罪;但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视为犯罪。
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本法的规定。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法令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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