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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中,伤者不承担责任,所以不需要赔偿公司损失,而应该是公司赔偿伤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
先去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需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然后去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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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接下来的工作就是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然后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实际操作中,工伤待遇的种类及计算方法比较复杂,要根据职工年龄、所在地域、伤残等级等各种情况综合计算,非专业人士一般很难厘清或掌握。一、这些费用工伤基金支付根据相关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在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6、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7、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8、劳动能力鉴定费。二、工伤职工的伤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十级伤残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27个月—7个月的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每月补助工资的90%—75%。 3、生活护理费:伤残职工按照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分别补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30%。三、工亡职工待遇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符合供养条件的享受40%—30%的抚恤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符合规定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事故都是突发事件,治疗抢救期间都不可能完成工伤认定,医疗费用一般需要先行垫付,待工伤认定后申报结算。 公司在治疗工伤期间垫付了医疗费用的,在出院时没有与社会保险机构结算的,在之后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的,社会保险机构与其它赔偿费用一并结算的,支付的费用中包含了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应当从中扣除。 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的赔偿费用应当有清单,工伤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出具清单核对是否包含医疗费用。
工伤赔偿工资按原工作时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计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者受工伤的,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外,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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