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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调解应包含的内容交通事故调解应包含的内容:(一)调解依据;(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三)损害赔偿的项目...
交通事故调解并不是交通事故处理的必经程序,而是当事双方共同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一致申请,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主持对交通事故导致的赔偿问题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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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六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调解依据; (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 (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调解日期。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调解依据;(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四)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六)调解日期。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起诉材料有以下几种:第一、首先要准备民事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和支撑的事实和理由。第二、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 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4、受害人及其近亲属的证明,如受害人系,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5、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6、被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7、其他证据材料,如《书》等。以上证据材料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相应增减,并按民事起诉状的份数提交给人民法院。第三、还要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复印件或者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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