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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损失可能是民事案件,警察自然无权介入。但刑事案件公检法都可以立案。还有,即便没有经济损失和刑事案件,符合立案条件的警察完全可以依法立案,...
你是否有实际的经济损失?按你所述的情况推断,你不知道信用卡已经被激活,因此不会产生透支纪录,只可能被收取了年费。 因为没有你的亲笔签名,也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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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和工伤是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而言的,工伤是基于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人身伤害是基于民事法律侵犯人身权利而言。
交通事故后除了会造成人身方面的伤害,也会导致财产性的损失,对于人身性损失的赔偿项目,主要适用我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而对于财产类的损失赔偿,则主要适用我国《民法通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之规定。r人身类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可以多达20种,但是财产类损失并不多,根据《解释》的规定,对于下列财产类损失,赔偿义务人一方应当赔偿:r(一)维修及施救费用r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被损坏车辆维修所支出的费用是最为常见的赔偿内容之一,此外,车辆所载物品的毁损以及因救助车辆、疏导交通所产生的施救费用也应得到赔偿。微信关注XX,掌握更多法律资讯!r(二)车辆重置费r车辆的重置费是指因受损车辆灭失或者已经无法修复,受害人为购买与交通事故发生时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产生的购买费用。rr(三)停运损失rr停运损失是指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若因交通事故导致其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r(四)替代性交通工具r当受损车辆为非经营性车辆,因维修等原因暂时无法使用,受害人因此所产生的租用其他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也属于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r(五)贬损费用r贬损损失各地没有统一的认可,但是一般认为,如果是新车,因事故受损严重的,会存在价值上的折损,此时,通过鉴定,是可以要求贬损赔偿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与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注意一年的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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