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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情形。在审判实践中,与精神病人离婚后,一般是在其配偶有能力的情况下,判归其配偶抚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提出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承...
要看具体情况。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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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离婚,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没什么争议,可以协议离婚,去户籍地民政局办理。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起诉离婚。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需要帮助,电话联系。关于孩子抚养权:一般会根据双方的个人素质、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谁的条件更利于孩子成长分析的。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归女方,孩子10周岁以上的,还会考虑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关于财产:一般来说婚前财产归个人的,婚后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原则上均分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小孩抚养权归谁不是依据婚姻过错来划分的,你可以根据一下情况来找到对你有利的方面。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孩子在十岁以上还可以自己主张跟谁。 一般而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会判决给女方抚养。 女方: 1男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2男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扶养义务的。 3女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4男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 5女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而男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6男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收入的。 7男女双方均无时间照看孩子,离婚后孩子主要由一方父母(也就是孩子的爷爷奶奶和姥姥姥爷)照看的,该方父母的意见与身体状况,文化程度对争取抚养权也起着重要作用。
一、残疾人也是可以获得子女抚养权的。残疾人离婚就子女抚养权发生纠纷的,首先要区分是哪种类型的残疾,目前的残疾分为智力残疾以及肢体残疾,如果属于智力残疾那么本身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此时,抚养权会判给无残疾一方,除此之外对于肢体残疾的,如果另一方并无残疾,也更有能力照顾子女的,法院会将子女抚养权判给无残疾的一方。因为法院在判决子女抚养权时,首先考虑的是子女跟随哪一方生活,更加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残疾人在抚养子女方面相比于正常人,往往处于劣势。当然,如果残疾人有能力也愿意照顾子女,而另一方不愿意抚养子女,则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残疾人;或者如果另一方存在不适合抚养子女的情况,例如患有重病久治不愈的,或经常对子女实施家暴的,则法院也会将子女抚养权判给残疾人。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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