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应结合主债务约定的具体履行期限确定。 一般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
需要按实际情况来看,对于丈夫为人担保,需要承担责任的,由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担保,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应当承担债务清偿责任。但妻子能够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担保人要承担的责任如下: 1、一般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人所承担的责任: 一、一般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刑事案件担保人的责任,《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0人已浏览
2,277人已浏览
444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