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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必须改变或解除强制措施的情况,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捕后,人民检察院仍需审查拘留的必要性。不需要继续拘留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实施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规定,被捕被告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可以变更强制措施:患有严重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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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在满足一定法律条件的情况下,累犯可以变更强制措施。所谓变更强制措施,司法实践中主要是指对被拘留或者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适用取保候审措施,予以暂时释放,离开看守所的情况。满足以下条件,累犯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一、从刑期条件来看,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如果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需要不致于发生社会危险性才能取保候审; 二、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理完毕的。司法实践中,由于累犯是一种比较严重的情节,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几率比较低,在最终结果上争取减轻处罚会更实际。
如果律师成为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可以为被辩护人申请变更刑事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同意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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