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进境运输工具载有旅客的,舱单传输人应当在下列时限向海关传输原始舱单电子数据:(一)船舶抵达境内第一目的港的2小时以前;(二)航程在1小时以下...
出境运输工具预计载有货物、物品的,舱单传输人应当在办理货物、物品申报手续以前向海关传输预配舱单主要数据。海关接受预配舱单主要数据传输后,舱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已经传输的舱单电子数据需要变更的,舱单传输人可以在原始舱单和预配舱单规定的传输时限以前直接予以变更,但是货物、物品所有人已经向海关办理货物、物品申报手续的除外。舱单电子数据传输时间以海关接受舱单电子数据变更的时间为准。
进境货物、物品需要分拨的,舱单传输人应当以电子数据方式向海关提出分拨货物、物品申请,经海关同意后方可分拨。分拨货物、物品运抵海关监管场所时,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应当以电子数据方式向海关提交分拨货物、物品运抵报告。在分拨货物、物品拆分完毕后的2小时以内,理货部门或者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应当以电子数据方式向海关提交分拨货物、物品理货报告。
原始舱单中未列名的进境货物、物品,海关可以责令原运输工具负责人直接退运。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1人已浏览
554人已浏览
963人已浏览
5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