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该罪。 2、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起诉标准的规定(2)》第25条:伪造、变造、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犯罪客体: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实行伪造行为 (1)仿造真货币的式样,即以客观存在的人民币或外币为伪造对象(以真货币为前提) (2)非法制造出足以使一般人误以为是货币的假货币 (3)伪造手段的多样性,抗检性增强。 3、犯罪主体:没有货币发行权的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故意,以牟利为目的,意图进入流通领域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均可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主观上只能出于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如果行为人偷了某甲的手提包,打算偷钱,没想到包里有某甲单位的公文和甲的证件。这样,行为人只构成盗窃罪,不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本罪的对象是公文、证件、印章,仅限于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和印章。所谓公文,一般是指国家机关为联系事务、指导工作、处理问题而制作的书面文件,如命令、指示、决定、通知、函电等。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是国家财政金融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体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本国货币管理制度,二是外币管理制度。 本罪的对象是货币。所谓货币,也称通货,是指在一国或地区具有强制流通力的、代表一定价值的、用作支付手段的特定物。货币包括本国货币和外币。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规,伪造货币的行为。 所谓伪造货币,是指没有货币制造权的人,仿照人民币或者外币的面额、图案、色彩、质地、式样、规格等,使用多种方法,非法制造假货币,冒充真货币的行为。对于伪造的货币应当注意必须是仿照真人民币或外币制造的,与真币相似的假伪造货币罪币。如果不是仿照真人民币或外币制作的,而是构成诈骗罪,不是构成本罪即伪造货币罪。伪造的货币,主要应在于它与真币的相似性,而不在于其相同性,即不要求与真币完全相同,一模一样。尽管科学技术已非常发达,致使伪造假币的手段越来越高明,伪造的效果极为逼真、难以辨认,但行为人毕竟是以假币冒充真币,因而有的自然不可能达到与真币完全一致的程度。其相似性则只要求足以蒙蔽、欺骗他人,达到以假币乱真、可使人信以为真即可。 本罪系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出于故意实施了伪造货币的行为,就可构成本罪。其不要求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实际的危害后果为构成犯罪的必要前提。至于未遂的标准,则应视其伪造的行为是否实施完毕而定。如果行为人仿照某种货币进行伪造,实施了所有制造工序的行为,即构成既遂,反之则为未遂。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单位不能构成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上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73人已浏览
464人已浏览
382人已浏览
1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