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我的理解是:2016年全国犯罪总量基本持平,但全国公安机关破案数量增幅较大.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持续保持下降,暴力恐怖袭击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从属性犯罪。青少年由于思维尚不成熟及社会经验的不丰富,容易成为成人犯罪时控制的对象,并且青少年由于对好坏的识别能力差,在作案时处于一种死心塌地的从属地位。 2、团伙性犯罪。青少年以一定的特征如地域、性格、年龄、同学等形式一个个的团伙,经常聚在一起,形成一附和,或碍于情面不好推辞共同作案。团伙犯罪的一大特征就是“一个老鼠坏一锅汤”,一个人带坏一群人。 3、报复型犯罪。有些青少年在受到不公正待遇后,或因处理不及时,或因对处理结果不能理解,就采取同样的手段去对付别人,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4、冲动型犯罪。青少年由于心理的不成熟,不易控制自己的情绪,遇事不够冷静,往往做出一些事后自己也感到后悔的。 5、无知型犯罪。这一类型的青少年罪犯缺乏最基本的常识,甚至入狱后,对自己的罪行仍不能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青少年犯罪也叫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犯是指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我国《》第17条规定: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称不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3、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近年来,全国各地未成年人犯罪比例不断上升,有许多未成年人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对法定界限不明确,误认为未成年人犯罪一律可免予刑事处罚,判刑后才悔恨自己不懂法。
青少年犯罪是指儿童向成年期过渡这个特定年龄阶段的人实施的犯罪行为。 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1、共同犯罪、结伙作案多,带有“黑帮”性质的团伙犯罪亦有增加趋势。 2、严重犯罪较多,作案手段比较野蛮和凶残,往往是不计后果。 3、突发性犯罪多,作案动机、目的比较单纯,带有一定的盲目性。 4、犯罪的成年化、智能化和低龄化。 5、从青少年犯罪的教育改造情况来看,反复性强,再犯的犯罪率上升。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2人已浏览
288人已浏览
287人已浏览
46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