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辩护审判三方认为不需要出庭的证人不出庭,辩护律师申请人民法院通知的证人可以自己决定是否出庭,刑事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孩子可以拒绝包括法院要求...
刑事案件证人不作证如果是在审判阶段审理时其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如果是其余情况该证人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生理上、...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新刑事诉讼法对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予以了强制性规定。因而如若法院要求传唤你女儿出庭,则一般其必须出庭。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适用前款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的规定及第一百八十八条“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的规定,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出庭并传唤的,公民有出庭作证的义务,如不配合法院出庭作证可能面临训诫或短期拘留等后果。
刑事案件证人不作证如果是在审判阶段审理时其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如果是其余情况该证人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根据该规定,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不属于不能作为证人的事由。相关司法解释也没有规定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证人。所以,以证人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为由否定其证言的证据能力于法无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78条规定证人当庭作出的证言,经控辩双方质证、法庭查证属实的,应当作为定案的根据。证人当庭作出的证言与其庭前证言矛盾,证人能够作出合理解释,并有相关证据印证的,应当采信其庭审证言;不能作出合理解释,而其庭前证言有相关证据印证的,可以采信其庭前证言。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法庭对其证言的真实性无法确认的,该证人证言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从法条上来理解,该不利于被告人的证人证言的效力与一般的证人证言的证明力是一样的。证人证言是对客观事实的陈述。所以该证人证言对被告人有利还是有害,主要还是依靠法官的判断。这样类型的证人证言应该区分于有亲属关系的证人所做的有利被告人的证言,这样有利的证言就要涉及到下一项所提及的补强证据规则。我国刑诉法证人证言的补强证据规则:指的是有一些证据由于证明作用比较弱,需要有其他证据来与其相互印证使用。与被告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密切关系的证人所做的有利证言、与被告人有利害冲突的证人做的不利被告人的证言都属于这样的证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3人已浏览
234人已浏览
1,673人已浏览
1,73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