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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息4分,即为年利率40%,超出国家基准借贷利率的四倍,法律只保护四倍以内的部分,超出四倍的,法律不予保护。《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意见...
明显属于高利贷,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不用偿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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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最易产生矛盾的是利息。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 (1)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2)当事人约定了利率标准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 (3)在有息借贷中,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即不得搞高利贷。如果超过4倍(按现行利率,4倍是百分之29点多)也没关系,最多有纠纷时,法院不保护超出部分,但没有纠纷时,就可以获得更高收益。说明这条规定不具备惩罚性。 (4)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这条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具备一定的惩罚性,如果违反了该规定,有可能被法院判定为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那么,你当初约定的倍数,本来可以主张要回的也可能要不回了。 (5)当事人因借贷外币、台币等发生纠纷的,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偿还的,可以准许。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可以参照偿还时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偿还。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可以参照中国银行的外币储蓄利率计息。注意诉讼时效民间借贷由于大部分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很多人并没有对它给予应有的重视。孰料,一些无赖之徒正好钻了这个空子,采取赖账、久拖、回避的方式,以逃避债务。在此提醒大家: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在此期间,你必须向借款人主张债权,2年之后,法院对你的债权不予保护;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适用最长诉讼时效20年
按照9万算本金。借款利率划定了为两线三区:一是司法保护区,未超过年利率24%受法律保护;二是无效区: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三是自然债务区:超过了年利率24%,但不超过36%的区间是自然债务区,出借人提起诉讼的请求支付的,法院不会支持,但如果借款人已经偿还了这部分利息,法院同样不会支持,一切按现在有的状态。
属于高利贷,对于超过月息两分的利息可以不用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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