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公办学校的校长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完善校长任职资格标准体系、选聘、考核、...
XX应当根据各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分布状况,按照国家有关学校建设标准合理设置学校(班),保障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义务。普通学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实行义务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和问责制度,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入学保障、教师队伍建设、素质教育、经费投入、学校安全等情况,作为考核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重要内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各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分布状况,按照国家有关学校建设标准合理设置特殊教育学校(班),保障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生活提供帮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未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素质教育的;(二)未按照核定的编制和岗位配置教职工的;(三)未按照规定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学校接收学生的区域范围并向社会公布的;(四)未采取措施组织和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五)未按照规定组织教师支教的;(六)以学科考试成绩、升学率作为考评学校和教师单一标准的;(七)对学校和教师下达升学率指标或者类似指标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35人已浏览
418人已浏览
2,258人已浏览
67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