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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团购房解约该找谁

2023-05-13
1、依法成立的商品房团购合同,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当方变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依法依法应承担相应责任。团购商品房因故逾期交房或无法交房的情况下,购房人享有的索赔权利系债权性质,应在诉讼时效内主张。 2、购房者参与团购,与开发商签订的认购协议不属于预售合同,法律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强制性规定不适用预约合同,即使开发商出于各种原因最终未取得相应预售许可,亦不因此导致预约团购协议的效力。 3、开发商定向销售商品房,与集团团购客户及团购成员分别签订购房协议后,开发商与集团客户的合同变更效力是否及于成员客户,需要从相关合同的约定来判断。一般情况下,成员客户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具有独立性,在无相反约定的情况下,开发商以与集团客户或者部分团购成员达成的变更条款对其他团购成员具有约束力,开发商因此解除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 4、作为团购合同的商品房,法律或合同对购房者资格未做特殊要求或限制的情况下,开发商不得以预约购房者的非团购成员身份解除合同。 5、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一)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二)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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