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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仲裁过程中有下列法律风险:不在仲裁机构受理范围内的风险;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协议无效的风险;选定的仲裁机构没有管辖权的风险;或者不能举证...
中国的中小企业曾经出现过多壳经营的现象,即一个投资者或一个家庭成立了许多公司。一开始是为了多一些运营平台,后来公司的投资和运营走向规范化,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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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国内金融市场,随着影子银行及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逐渐远离大众的视野,中国A股泡沫及商业银行不良贷款风险则成最为关注的主题。至于中国股市,尽管这几年融资规模快速扩张,企业从股市获得的融资越来越多,但与银行相比,还是小巫见大巫,当前商业银行占整个融资的比重仍然是绝对高(目前占比70%以上),银行信贷增长仍然是经济增长主要推动力。
在目前房地产市场情况下,卖方一般在交易中处于优势地位,但卖方有话语权,并不代表在房屋交易中就不存在风险,以下几个方面的风险需要注意: 第一是买方迟延付款的风险,从卖方的角度主要是通过让渡房屋所有权,转移对房屋的占有,从而获取房屋的价款,但是买方如果没有按时付款,卖方一般有权以不交付房屋、不转移房屋占有作为抗辩,当然具体得需要通过合同履行节点的设计来安排进行防范。 第二是买方不能足额付款的风险,二手房交易时,卖方通常会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方支付一定金额的款项以后,双方才开始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尤其目前多采用资金监管方式完成购房款支付,不能足额付款倒不会导致卖方在未收款之前即失去房屋所有权,但会因合同未能顺畅履行导致纠纷,提前针对这种情形设计相应合同解除条款,或者违约责任条款,是非常重要的。 第三是房产市场下行时买方毁约的风险;当房产市场下行时,受买跌心理预期的影响,在利益因素的驱动下,买方反悔的可能性会加大,对此类风险,在拟定合同时设计相应违约责任条款,则是法律层面主要的防范手段了。
(1)并购双方之间信息不对称对于并购方而言,目标企业是一个外部实体,因而对目标企业内部情况的了解就不会充分,这样可能导致并购企业选择出看似符合并购标准但实际上并不合适的目标企业。错误地选择目标企业,要么是多支付并购成本,要么低估目标企业价值导致交易失败,从而失去较好的并购机会。 (2)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不恰当,评估体系不健全由于企业并购缺乏一套能够很好指导实践的评估体系,相关的规定多为原则性的内容,可操作性不强,导致在并购过程中,人的主观性因素对并购影响大,并购不能按市场的价值规律来实施,无法给予目标企业科学、合理、客观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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