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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此条款作为违约方式是违法的,可以认定为无效条款,完全可以不予理会。 《劳动合同法》规定: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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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是非法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除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外,不得同意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因此,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需要承担违约金的,本协议无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有两种情况:一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劳动者如违反该规定需支付违约金;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则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除此之外,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如果您不属于以上2种情况,则违约金约定系违法。
这要看你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协议中有无有关服务期、违反服务期约违约金及竞业限制条款等的相关约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在无相关服务期及竞业限制条款约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不许你2年内在南京工作不合法,其要求你交3000块违约金也于于发无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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