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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2.起草起诉状; 3.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立案主要就是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
起诉离婚,需要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依据《诉讼费缴纳办法》之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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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110ask.com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
现在回答起诉离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起诉离婚主要有以下手续:第一,写起诉书准备相关证据资料。第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根据人民法院开庭前的工作,包括开庭、财产保全、证据交换、证据调整等。第四,根据人民法院指定的开庭时间参加庭审,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第五,跟进开庭后的各项工作,有些案件可能会多次开庭。第六,收到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件,当事人不服判决的可以上诉。第七,深圳部分人民法院设立庭前调解程序。庭前调停时,当事人需要跟进调停阶段的各项工作。
一、起诉离婚,从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规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规定期限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规定期限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规定期限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的程序比协议离婚相对而言还是要复杂一些,诉讼离婚一般协议离婚走不通二选择的方式,诉讼离婚是有当事人双方得基本信息,然后对于房产是怎么具体分割的事项要有明确的规定,最主要的是要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法院进行判决,最后签字办理相关手续才会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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