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明和证明材料:(一)户口簿、身份证(二)结婚证(三)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
如果是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那么没有户口本是办不了的,因为协议离婚必须带上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和离婚协议书。那么没有户口本怎么离婚,这...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出具双方的户口簿原件才能办理。 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能够提供双方身份的证明,并且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符合要求的,夫妻双方就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协议离婚,拿着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备案并登记即可,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则需要到法院进行起诉来完成。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必须发行以下证明书和证明书。(一)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因此,协商离婚,向民政局离婚时,没有户籍书就不能处理。此时,可以用两种方法解决这个问题。一是申请补办户口本;二是到户籍部门开具户籍证明。各地区略有差异,建议以当地派出所回复为准。若双方无法通过协议离婚结束婚姻关系,则可以诉讼离婚,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破裂作为是否判决离婚的标准,待法院离婚判决生效后,则双方夫妻关系终止,可以另行缔结婚姻。通过诉讼离婚无需户口本,但如离婚后一方需要办理户口迁出手续,仍然需要户口本,可以通过上述两种方法解决。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其次,如果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时候,无法出示其户口本,可以到户籍管理部门开具户籍证明后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关于户口簿问题的规定: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7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593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