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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人员应当经过岗位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土地登记上岗证后,方可从事土地登记工作。
申请土地登记,申请人应当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一)土地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申请书;(二)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四)税费缴纳凭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收到齐备的土地申请资料后,应当向申请人出具收件回执。
土地登记依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土地权利人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登记的土地组织开展地籍调查;(三)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拟登记的土地进行土地权属审核,对初始登记的土地进行公告;(四)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土地登记;(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土地权利人颁发、更换土地权利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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