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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股权”亦即股东权,是指股东因出资而对公司财产所享有的权利。股权转让的形式有很多: 1、普通转让与特殊转让 这是根据股权转让在《公司法》...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有多种形式:1。普通转让和特殊转让是根据《公司法》中股权转让的规定进行的。普通转让是指《公司法》规定的有偿转让,即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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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的形式主要有两种:内部转让和向外转让。《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对内转让指在公司原股东之间进行转让,只要股东之间就价格、价款交付、股东登记变更等达成协议即可; 2、对外转让,指对公司原股东之外的购买者转让。这种转让其一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二为保障转让人的转让权,法律规定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部分股份。不购买的视为同意对外转让。其三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除此之外,按照转让数额多少,还可以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
的实施,实践中可依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先履行上述程序性和实体性要件后,与确定的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使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这种方式双方均无太大风险,但在未签订之前,应签订股权转让草案,对股权转让相关事宜进行约定,并约定违约责任即责任的承担;另一种方式转让人与受让人先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而后由转让人在中履行程序及实体条件,但这种方式存在不能实现转让的目的,以受让人来说风险是很大的,一般来说,受让人要先支付部分转让款,如股权转让不能实现,受让人就要承担追回该笔款项存在的风险,包括诉讼、执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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