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居民住宅的取暖费收缴按“供热建筑面积”计算,安装采暧设施的阳台按供热建筑面积的100%计算收费面积,一些商住两用房里的小区居民,缴纳供暖费的...
居民住宅的取暖费收缴按“供热建筑面积”计算,安装采暧设施的阳台按供热建筑面积的100%计算收费面积,一些商住两用房里的小区居民,缴纳供暖费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新建、扩建、改建建筑新增供热面积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交纳供热基础设施配套费。分散燃煤锅炉并入集中供热管网,属非居民用户的,供热基础设施配套费由房屋产权人交纳,符合减免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属居民用户的,免收供热基础设施配套费,由政府从收取的供热基础设施配套费中给予适当补贴。原供热设施仍用于供热的,移交给新并网的集中供热单位无偿使用。无室内采暖系统的房屋产权人申请并入集中供热管网的,由产权人交纳供热基础设施配套费。室内采暖系统由产权人出资,供热单位统一安装。供热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市、县(市)人民政府统一收取,专项用于供热工程建设。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市内四区居民类用热户冬季采暖用热价格由采暖期每平方米使用面积20元调整为24元(含室内设施维修费0.75元);其他类用热户按面积计费的调整为采暖期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4元,按流量计费的调整为每吨蒸汽123元,按热量计费的调整为每吉焦49元(详见附件一)。 市内四区各集中供热企业对外供应的生产用热(包括非采暖期用热)价格统一调整为,按流量计费的每吨蒸汽123元,按热量计费的每吉焦49元。 青岛发电厂对外供给青岛金河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的热源结算价格由现行每吨蒸汽67元调整为78.50元。同时确定转供单位集中供热结算价格,按流量计费的为每吨蒸汽113元、按热量计费的每吉焦45元。 调整后的冬季采暖用热价格从2005年1月1日起执行。2004年11月16日至12月31日采暖用热仍按原规定价格执行,2004-2005年采暖期采取两个价格段与对应集中供热天数分别计费一次收缴的办法(详见附件二)。 调整后的生产用热(包括非采暖期用热)价格从2004年11月1日起执行。
烟台取暖费标准最新规定2014今冬的采暖期为2013年11月16日至2014年3月31日,共计136天。500供热公司2013年冬季仍执行烟价[2008]84号文件收取采暖费。收费标准与去年一样,住宅采暖单价24.50元/平方米。500公司供热区域的住宅用户可以记准自己的供暖编码(13位数)前往烟台银行(原商业银行)各银业网点完成交费。首次开通供热或报停后开通供热的用户,应前往500供热公司营业网点办理开通交费手费,地址为芝罘区西关南33号(文化广场东南角向西30米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3人已浏览
321人已浏览
1,512人已浏览
2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