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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承包人;发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工程签定工程质量保...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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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承包人;发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工程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保修责任;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项目工程质保金是指为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在项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施工企业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装饰工程质保期规定: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为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和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4、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5、装修工程为2年。 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工程保修期的最新规定是:施工工程保修期一般为2至5年,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工程主体结构终身保修。保修期由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在工程质量保证书中明确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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