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方家长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学校也要按照其过错大小承担赔偿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
与学校有关联但是无因果关系,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的。由交警认定事故责任。赔偿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内赔偿(假设未购买交强险,则交强险...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学校对未年人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如因学校的过错造成未年人的伤害其应该承担配成责任。从你给的材料来看,学校几乎不存在过错,可能有的就是其厕所的道路设计是否合理,因为下课去厕所的人太多,路太窄肯定容易发生碰撞。2、将你小孩绊倒的学生存在过失,但是这个就要看你小孩自身走路时有无过错,从你所述对方有一定过错,应该对于小孩的损害予以赔偿。
本着为学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角度出发,学校此举既是推责,也是自保,很无奈。因为某些疾病发作,其后果是难以预料的,学校里孩子之间打打闹闹,推推搡搡是难免的,老师要看管几十个孩子,不可能全天候盯着一个孩子,老师会顾不过来的。况且学校不是医疗部门,老师不是专业医务工作者,万一出现意外,其后果是严重的,到时候学校虽说难脱其责,但是也憋屈吧。哪怕赔再多的钱,其实最终的受伤害是孩子,损失最大的是家庭。孩子生的什么病,是否会影响正常的学习,能否参加正常教学活动,这些问题都需要专业人士做出准确的评估。我的意见是多跑几家医院,请专家确诊,拿到病情诊断书,还要听听医生的建议,哪些活动可以参加,哪些活动必须禁止,平时的日常生活要注意什么,等等,尽可能明确,这样哪怕学校接纳你的孩子上学,学校也可以按照医嘱,给予孩子尽可能的照顾。家长不要怕麻烦,要想着这是为了你的孩子好。如果病情处于急性期,能否等病情稳定或好转之后再去上学?毕竟孩子的健康是最重要的,有了好身体,哪怕拉下再多的功课,都能补上,甚至可以考虑暂时休学养好病。如果勉强让孩子上学,出了意外,后悔莫及。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 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首先可以与学校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64人已浏览
1,826人已浏览
655人已浏览
1,1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