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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以上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性所属公司增加生育假(产假)30天3、难产(剖腹产和生...
1、正常产假:98天(符合规定可延长60天),最高:158天。2、符合法律法规生孩子的,无论是一个孩子还是两个孩子,政策内很多孩子都享受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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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女职工计划内生育或终止妊娠的,产假的具体天数,河北的相关规定为: 1、怀孕不满2个月终止妊娠,产假20天; 2、怀孕满2个月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产假30天; 3、怀孕满4个月不满6个月终止妊娠,产假42天; 4、怀孕满6个月以上分娩或终止妊娠,产假为90天,其中分娩产前休假15天; 5、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6、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7、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奖励晚育产假45天。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法律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河北省产假为158天。据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产假时间一般为分娩前半个月到生产后两个半月,河北地方相关法律规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女方延长产假60天。所以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河北在此基础上增加60天,共为1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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