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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或清算协议(或债权表)一般是在法院组织下召集债权人会商而形成的,是成立有效的。如果你不服,可以要求更正错误之处或提起异议或再审之诉等途径解决
因为公司设立的时候一般按照一元/股的比例进行折股,按照X倍的价格认购股权,就是说按照X元/股的价格购买股权,变为股东。股东间股权转让的情况下,公司注册资本是没有变化的。如果是以公司增资的形式吸纳股东,那么公司的注册资本会增加,其他股东的股权份额会被稀释。在增资的情况下,股东购买的股权仍然是1元/股,按照X倍价格认购的部分,不计入公司注册资本,而是转为公司资本公积金。增资/股权转让流程: 1.召开股东(大)会,形成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增资/股权转让; 2.通过章程修正案,委托员工办理工商备案手续; 3.增资实缴时,如果是实物出资需要评估,如果是货币出资需要验资; 4.带齐以上资料及变更登记申请书、公章、营业执照正副本,到工商局办理变更手续,申领新的营业执照即可。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权转让过程如下:1、公司内部股权转让首先要考虑公司章程是否有约定,如有约定从约定开始,如无约定按公司法规定。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权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回复的,视为同意转让。超过一半的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3、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和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20日内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后,公司应注销原股东出资证明,向新股东出具出资证明,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股东及其出资记录。公司章程的修改不再需要股东会表决。四、股份公司股东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其股份。另外,要注意法律对转让时间、转让人员的限制、无记名转让的生效时间以及回购股份转让给员工的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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