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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对象是指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的无房或住房未达标的中低收入家庭,其中优先出...
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查。对符合购买或者承租条件的,应当予以公示。公示后有投诉的,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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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7月份都可以申请,申请有三个条件1)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2)需要贷款的,由购买人凭登记后的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买卖)合同,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在登记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3)买卖双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房地权属证件。其中,购买本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由该单位统一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手续。
留意政府相关部门公布的申请时间。的申请条件及申请程序是根据各地的要求而有所不同的,一般的申请条件有如下: 1.:户籍一般是要求所取得该地的是非农户籍为三年或者五年以上; 2.收入:家庭的人均年收入为所在地的年城镇可支配收入的60%以下; 3.住房:家庭的人均私有住房面积为12到16平方米以下的; 4.年龄:申请的须是为已婚的家庭,若是单身的必须在三十或者三十五周岁以上的; 5.面积:享受房改政策的,其房屋面积必须在15或者48平米以下。《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第三条经济适用住房是指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并按国家住宅建设标准(不含别墅、高级、外销住宅)建设的普通住宅。第四条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认定的标准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对离退休职工、教师家庭住房困难户应优先安排经济适用住房。
一,经济适用房每个季度可以去申请一次,具体根据当地政策而定。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 1.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向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提出申请,办理申购登记手续; 2.填写申请审批表后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 3.区房管局审核上报市房管局出具证明; 4.公示后按批次批准购房申请,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 二,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县人民政府按限定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七条 经审核公示通过的家庭,由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发放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核准通知,注明可以购买的面积标准。然后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等因素进行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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