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如何处理非法运输危废

2021-12-05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暂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超过10万元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污染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四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收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者原发证机关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并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