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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身份的说明(身份证号码、住所、近亲属情况) 2、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住所、指定遗嘱执行人与本人的关系,如...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四种:第一种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第二种是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第三种是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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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嘱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继承权公证的作用是可以使遗产继承合法化,可以减少遗产继承过程中不必要的纠纷,有效保护继承人的合法权益,遗产继承具有较强的执行效力。 《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四十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篡改遗嘱不一定失去继承权。 如果继承人篡改遗嘱,情节严重失去继承权。 情节严重是指继承人篡改遗嘱,侵犯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造成生活困难。 如果继承人确实悔改,被继承人原谅或事后在遗嘱中列为继承人,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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