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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即看守所、拘留所、少年犯管教所、劳改队、监狱等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 (二)客观要件。在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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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的四要件为: (一)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要件: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 (四)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私自将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非法释放的行为。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条 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行为人须是国家司法工作人员。 本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主要是负有监管职责的司法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在看守所、少年犯管教所、劳改队、监狱工作的管教人员和看守人员,以及执行逮捕和押解罪犯的人员。 2、行为人主观上有犯罪的故意。 本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而故意将其非法释放,犯罪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由于贪赃受贿,有的是出于包庇同伙,有的是徇亲私情等,犯罪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3、行为人具有私放在押人员的行为。 本罪的一般行为表现是行为人具有利用自己看管、管教、押解、提审等便利条件,没有经过合法手续,而私自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使其逃避关押的行为。 4、行为人的行为触犯了国家监管制度。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即看守所、拘留所、少年犯管教所、劳改队、监狱等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
私放在押人员罪需要的构成要件有:客体是国家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客观上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行为;主观上是故意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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