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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职工的缴费年限是指企业和职工个...
问:个人可以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法定年龄是多少答:《社会保险法》第16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成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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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哪些条件可领取基本养老金? 规定参保人达到正常退休、提前退休、延迟退休的退休年龄,并累计缴费满15年,就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退休类型可以分为三类 正常退休、提前退休、延迟退休 征求意见明确的正常退休年龄为: 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则分为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两种,而女工人中的农民合同制女职工以及未曾以职工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的女性参保人需年满55周岁。 女性在职人员发生岗位变动满一年以上的,经单位确认后从满一年的次月起按新岗位认定退休年龄。曾以职工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的女性失业人员(包括下岗后以城镇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的岗位按工人认定。 提前退休:包括特殊工种、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政策性三类。需注意的是,参保人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经初步审核后将通过公告、网站等方式予以公示。
按照《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粤府[2006]96号)有关规定,参保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但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可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同时终结养老保险关系。其中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养老保险费全部由个人缴交的参保人,还可享受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所需费用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标准为: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月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但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本省户籍参保人,可以不申领一次性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参照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费基、费率继续缴费,直至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条件时止。
请问您是男性还是女性呢?根据社会保险法,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现行制度中称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缴费不足十五年的人员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2、根据社会保险法的上述规定,也可以购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3、50岁时的男性可以买社会保险的,男性工人可以缴费5年后到55岁法定年龄退休。但是还要补交13年的养老保险,才能拿到退休金。 女性工人在50岁就到达法定退休年龄,50岁是不能让买社会保险的。 50岁的女性干部和50岁的干部男性,都可以购买社会保险,购买方法和50岁的男性工人一样,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要补齐15年缴费,才可以发放退休金。 个人建议如果是女性的话不建议购买社保,要吗到达退休年龄要嘛快到达缴纳都不是很合算,你可以考虑一些商业保险这样收益会比较快。 如果是男性的话看退休年龄是都少再考虑是否要缴纳社保 1、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性为60周岁(教授级高工65周岁);女性为55周岁(教授级高工60周岁)。 2、那些职业不受退休年龄限制:从事地质勘查行业单位的职工工龄年满30年可以退休。工龄未满30年的按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退休,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私企职工退休年龄怎么定新的劳动合同法大部分规定都是关于劳动合同的订立的,对退休年龄没有新规定还是男的60,女的55。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如果身体不好,有相关证明,可以提前退休相关法律常识:退休年龄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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