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加班回家的途中处交通事故,负全责,已死亡的,算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工亡赔偿金包括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丧葬补助金 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统筹地区是指直辖市和设区的市)。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标准: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地方法规会根据当地情况在上述幅度内确定当地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从情理的角度看,一个人因为连续加班、工作过于劳累而患病甚至死亡,显然都是工作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无论是“过劳病”还是“过劳死”,都应该认定为工伤,让受害人及其家属获得相应的赔偿。然而,现行《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5条规定了“认定为工伤”和“视同工伤”的十种情形,逐条对照便可发现,“过劳病”并不属于工伤认定范围。至于“过劳死”,必须是死在工作岗位上或者经抢救48小时之内死亡的,才能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一个人累倒在工作岗位上,只要没死就不能算工伤。不得不说,这样的规定有悖情理。明明是因为工作过度劳累而患病或死亡,却不能认定为工伤,无法获得赔偿;明明是旨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工伤法规,有时候却让劳动者遭到二次伤害,冷酷得让劳动者欲哭无泪。法官点评:“法律无外乎人情”,在某种意义上,“过劳病”、“过劳死”算不算工伤,检验着工伤法规的温度,考验着工伤制度是否人性化,说到底,就是劳动者的权益是否受到足够的尊重和保护。(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供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7人已浏览
423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1,17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